新华社讯 (记者周玮 徐壮)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,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,进一步推进*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,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完成了新一批的*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。
经材料审核、实地暗访、*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,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验收的*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*文化生态保护区,它们是: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、客家文化(梅州)生态保护区、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、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(陕西省榆林市)、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(山西省晋中市)。
据介绍,*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,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、存续状态良好,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,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。根据《*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》,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*开展了*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,7个*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,正式成为*文化生态保护区。
据了解,下一步,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加强*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。明确*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责任主体,夯实所在地人民政府主体责任。加强经费支持和绩效管理,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加大经费投入,将建设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开展*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建设成效评估工作,对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,并予以摘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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